受台风“海葵”残余环流和季风影响
9月7日白天至8日上午
番禺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
(相关资料图)
本次降水过程持续时间长、降水范围广
降水极端性强、夜雨明显
为番禺区有气象记录以来
最强暴雨过程
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不可小觑
番禺各级各部门闻“汛”而动
积极应对、及时处置
一系列应急响应连夜启动
防汛人员奋战一线
指挥疏导交通路口临时管制
指引车辆分流行驶,及时排积水
清理路面倒伏大树
最大限度减少强降雨带来的安全隐患
层层抓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
保障了城市运行安全
为居民群众筑牢“安全堤”
在广州的群众如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,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,申请临时救助。
救助方式
根据《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》和《广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在穗群众(不限户籍)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、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,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。
1
发放临时救助金
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(2476元),不超过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(3714元)。申请成功后将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,帮助受灾群众共渡难关。
2
发放实物
群众因暴雨影响面临基本生存物资短缺时,区民政部门、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等可帮助提供衣物、食品、饮用水等实物。
3
提供转介服务
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后,仍不能解决困难的,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、特困人员供养、支出型困难家庭、孤儿养育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或医疗、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,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可以协助申请;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、发动社会募捐、提供专业服务、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,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可以帮忙转介。
申请方式
(一)广州市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分户籍,因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、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均可提出申请。申请时提供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有效居住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申请人生活难以维持或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,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区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先行救助。申请人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,按照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。
(三)群众可以自发生困难之日起1个月内向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。
根据气象预报,预计9日
珠三角和粤西地区强降水持续
需注意防御强降水引发的内涝
中小河流洪水、山洪、
泥石流、山体滑坡等灾害
也许此时强降雨依然牵动着你的心
积水和淤泥还在困扰你
但别怕,我们在一起!
来源:番禺融媒、广州市民政局
编辑:许兴尧
校对:孙轶英
审核:张艳英
复核:李思莹
签发:李文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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